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沧州:新装修的房子被水泡了

发布日期:2016/3/8 3:23:53 浏览:408

今年2月份,张女士装修新房,刚刚铺上地板砖,就被水泡了,木窗也都刨了漆。她要求物业和开发商承担损失,却遭到了拒绝。面对新房装修的损失,张女士犯起了愁。近日,张女士向记者诉说了索赔的苦恼。

事件讲述:去年8月份左右,张女士在万泰丽景小区买了一套新房,在交付房款时,她一并交了物业费、车位管理费以及装修保证金等。紧接着,新房开始进行装修。“家里请来装修队,先装的红橡铝包木窗,紧接着铺上了拼花地板砖。装修师傅说,室内墙壁刷完漆,需要晾半个月左右的时间才可以进行下一步装修。”张女士说。

两周过后,张女士来到新房后,却发现新房被泡了。“客厅地板水深达20厘米左右。由于室内水汽太大,新装的木窗上刷的红漆也爆裂了。新窗户眨眼间变成了旧窗户……”张女士告诉记者,发现新房被泡,她赶紧联系了小区物业。物业工作人员检查后,说是下水道被冻,导致主卧卫生间下水道向上返水。

面对新房装修的损失,张女士先后几次联系物业,要求物业承担责任。“物业却以业主不交取暖费、室外温度过低以及新房被泡情况上报不及时为由拒绝承担任何责任。”张女士说,她也曾找到小区开发商,但对方以非房屋质量问题为由,也拒绝担责。面对巨大损失,索赔无门的她这才向记者求助。

记者了解情况后,来到万泰丽景小区张女士的新家。看到主卧和卫生间接近地面的雪白墙壁上仍残留着20厘米左右宽的水印,有的地方墙皮已经爆裂。客厅和卧室的木窗上虽布满了灰尘,但不难看出红漆已经爆开。

物业回应

记者来到万泰丽景小区诚信物业总公司,相关负责人解释,去年新房交房,在入冬供暖前,物业工作人员曾联系每位业主,咨询供暖的相关事宜,但由于没有达到热力公司所规定的入住率,所以新楼没有供暖。由于去年冬天温度低至零下20摄氏度,导致下水道被冻,而楼上住户又要日常排水,所以污水通过下水道进入到张女士家的下水道向上返水,才泡了张女士的新房;另外,张女士发现屋子被泡时较晚,才造成情况更加严重。“此事跟物业公司毫无关系。”相关负责任人告诉记者,物业公司曾试图与开发商沟通,赔偿业主部分损失,但双方在赔偿数额上并没有达成一致。

住建局答复

随后就张女士家新房被泡的问题,记者联系到沧州市住建局,有关负责人说,物业公司为业主提供服务,负责公共部位、公共设施的日常维护。业主的新房被泡,究其原因并非物业公司导致,业主应该明确原因,理清责任。而物业公司应该协助业主寻找问题原因,沟通用水住户,如果新房仍然在质保期内,物业公司应该协助业主与开发商进行协商,来赔偿业主新房装修的部分损失。

律师说法

记者联系到河北建平律师事务所,陈律师认为,本案首先要看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的相关约定。物业公司是依据《物业服务合同》的约定提供维修、保安等物业服务的,因此物业公司是否承担责任要看其是否违约。

根据合同的约定,物业公司有对小区的公用设施设备进行维护、修缮的义务。下水管被冻造成了损失,首先要弄清楚下水道被堵的原因究竟是什么?如果是因为下水管年久失修,物业公司又没有及时发现维修,使得业主在正常使用过程中造成了溢水,那么物业公司就没有履行合同所约定的维修义务,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。如果管道本身存在问题,物业公司没有尽到维修义务,在一定范围内应该承担适当的赔偿责任。

案例中,新房被泡,首先查清管道被冻的原因,如果管道本身存在问题,明确管道所有权,所有权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。同时,物业没有尽到相应的维修保养义务,就应该承担责任;如果尽到相应的管道维修保养义务,就不应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。如果管道被冻,楼上的用水住户也存在过错,那用水住户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。所以,物业是否应该承担赔偿责任,并不能以偏概全。从合情合法合理的角度,业主本身、小区物业以及管道所有者和楼上的住户是否存在过错,都要综合考虑在内,明确管道被堵的原因,厘清相应责任。

(沧州晚报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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